西藏七市疫情防控提示:
拉薩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
【2022】第6號
為貫徹落實《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優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堅持“外防輸入”總策略,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進(返)藏人員進(返)藏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進(返)藏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如需居家健康監測的,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高中風險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進(返)藏。已經進(返)藏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藏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
(二)其他地區人員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藏后區內流動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區內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縣(區)要壓實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屬地責任,第一時間落實入藏報備人員電話或上門信息核查,確保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控到位。廣大市民群眾要自覺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出行時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主動掃碼、測溫。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時起施行,拉薩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2022】2號、3號、4號同時廢止。
拉薩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山南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2022年第3號)
尊敬的各位進(返)山南人員、全體市民: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持續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部署,現將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進(返)藏人員進(返)藏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進(返)藏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如需居家健康監測的,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高中風險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進(返)藏。已經進(返)藏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藏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
(二)其他地區人員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藏后區內流動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區內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為了您和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請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地區。
(二)請您在進入各類公共場所時,自覺全程佩戴口罩,主動測溫、掃“場所碼”,在場所內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
(三)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請您主動前往所在轄區接種點及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八、本通告自2022年7月11日起執行,2022年2號通告及《山南市疫情防控政策補充通告》同時廢止。
山南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0月
林芝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2022年第4號)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員、全體市民: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西藏自治區防疫辦新冠肺炎防控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續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結合實際,現將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入(返)林人員入(返)林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入(返)藏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如需居家健康監測的,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高中風險區入(返)林人員管理要求
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入(返)林。已經入(返)林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 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入(返)林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分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返)林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返)林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
(二)其他地區人員入(返)林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返)林后流動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區內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接收包裹時,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拆包前后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和全面消殺。
八、做好公共場所防疫。加強餐飲、賓館、娛樂、洗浴、商場超市(含食品經營店)、醫院、農貿市場、加油(氣)站、嬰幼兒用品店、藥店、寄遞、窗口行業、景區等公共場所的測溫、掃場所碼、消毒、一米線安全距離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嚴格按要求佩戴口罩。
九、請廣大市民朋友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有關疫情信息,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或有報告病例的地區。如確需前往,應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務必做好個人防護,返回后嚴格落實我市相關防控措施。如出現發熱、咳嗽、嗅覺味覺減弱等特殊情況,要第一時間就近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景區景點、旅行團組織者、賓館、社區(村居)、單位等主動報告,并配合做好相應防控工作。
十、本通告自下發之日起執行,2022年第3號通告同時廢止。集中隔離觀察和健康監測期間產生的費用一律自理。
林芝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0日
昌都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022年第5號】
近期,國內本土疫情呈現點多面廣、多發頻發的態勢,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復雜,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輸入風險,切實筑牢“外防輸入”防線,進一步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保障廣大居民身心健康,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規定,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經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我市疫情防控政策進行相應調整,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返)昌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區外進(返)昌人員進(返)昌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
二、高中風險區進(返)昌人員管理要求
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進(返)昌;已經進(返)昌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之日計算;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之日計算。
三、低風險區及區外其他地區進(返)昌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昌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昌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之日計算。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其他區外人員入昌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已入藏區內流動人員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點對點閉環由集中隔離點回到社區或接待單位,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在第一入境點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區內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計算,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不具備點對點閉環條件的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會議、培訓、文藝演出、考試等聚集性活動舉辦方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倡導線上舉辦,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確需線下舉辦活動的,嚴格落實測體溫、查健康碼、戴口罩、一米線和通風消毒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八、其他
本通告中未盡的其他常態化疫情防控、疫情處置、境外輸入、重點環節管控等措施要求,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執行。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時起執行,2022年4月30日發布的第4號公告同時廢止。
昌都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0日
那曲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0號)
尊敬的來(返)那曲人員、全體市民:
為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現將那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進(返)藏人員進(返)藏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進(返)藏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如需居家健康監測的,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高中風險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進(返)藏。已經進(返)藏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進藏返藏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藏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
(二)其他地區人員入藏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藏后區內流動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區內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在常態化下履行個人疫情防控責任
廣大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防護意識,建議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地區,積極配合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和體溫監測、掃場所碼等防控措施。乘坐飛機、火車、客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和前往公共場所、人員密集地時,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注意飲食衛生,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疫苗,人人接種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八、本通告自2022年7月11日起執行,防控措施與此前發布的通告(第19號)有沖突的以本通告為準。
那曲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22年7月10日
阿里地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告
尊敬的各位來(返)阿人員,廣大干部群眾:
為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依法、科學、精準、細致地做好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現結合阿里實際,就進一步優化防控政策,通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來(返)阿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第一入藏地為阿里地區的所有來(返)阿人員在來(返)阿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來(返)阿后,在第一入藏點(昆莎機場、日土縣泉水湖一級公安檢查站)主動接受工作人員查驗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如需居家健康監測的,期間做到不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區外高中風險區來(返)阿人員管理要求
第一入藏地為阿里地區且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來(返)阿。已經來(返)阿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區外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來(返)阿人員管理要求
(一)第一入藏地為阿里地區且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入阿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入阿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
(二)第一入藏地為阿里地區的其他地區人員來(返)阿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來(返)阿后可有序流動,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噶爾縣、札達縣、日土縣、普蘭縣等邊境縣或口岸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其他要求
(一)區內其他市來(返)阿人員憑健康碼、行程卡“綠碼”通行,不再重復要求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二)來(返)阿人員在阿醫學留觀、集中隔離期間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三)廣大干部群眾要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區域變化,自覺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堅持把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等防控要求作為日常習慣養成,進入人員密集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四)請滿足新冠疫苗接種條件的廣大干部群眾和來(返)阿人員,積極主動地按照當地政府安排,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種點接種新冠疫苗。
(五)對不主動申報、刻意隱瞞行程或拒絕執行屬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來(返)阿人員,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和單位的法律責任。
(六)來(返)阿人員在阿期間,對發現的我地區防疫工作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問題線索,可向阿里地區整治疫情防控“層層加碼”問題專班(阿里地區疫情辦)反饋。
反饋電話:0897-2890750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時起執行,同時第3期通告作廢。
阿里地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0日
日喀則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公告
(12號)
為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續做好來(返)日喀則市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自治區相關要求,現將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進藏信息報備查驗要求
所有來(返)日喀則人員進(返)藏前,需提前3天通過藏易通“入藏報備”小程序完成報備,如實填寫行程信息。進(返)藏后,在第一入藏點(機場、火車站、陸路交通檢查站)規范落實核酸檢測報告、行程卡、健康碼查驗。
二、高中風險區進(返)日喀則人員管理要求
即日起,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原則上暫緩進(返)日喀則。已經進(返)日喀則的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對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中風險區旅居史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期間單獨居住或單間居住,盡量使用單獨衛生間,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居家期間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員不得外出),居家隔離的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已在第一入藏地完成隔離觀察的,不再管控)
三、低風險區及其他地區進(返)日喀則人員管理要求
(一)7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的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或7天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風險等級所在縣(區、旗,直轄市的縣區)旅居史的,進(返)日喀則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抵達日喀則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監測期間不得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健康監測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監測期限自離開所在地(區、旗,直轄市的縣區)算起,(已在第一入藏地完成核酸檢測報告查驗、居家健康監測的,不再查驗、管控)
(二)其他地區人員進(返)日喀則時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藏后已在第一入藏地完成核酸檢測報告查驗的,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陰性報告。
四、入境人員管理及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須向社區或接待單位提前報備,不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具備點對點閉環轉運、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由居住地社區或接待單位組織完成3天居家健康監測,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二)有邊境縣和口岸旅居史人員,離開所在縣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五、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后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六、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要求
(一)對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作業期間每天1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相關醫務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等其他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快遞、外賣人員,酒店服務人員,裝修裝卸服務人員,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交通運輸服務人員,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以外的工作人員,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每周2次全員核酸檢測。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后續增加的涉疫地區來(返)日喀則人員,嚴格按照本公告相關規定執行。
(二)集中隔離產生的食宿等費用一律自理。集中隔離期間核酸檢測納入“應檢盡檢”范圍,費用由屬地政府承擔。
(三)廣大市民和來(返)日喀則人員要自覺落實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出行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線以上社交距離等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藏;如出現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公立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以排除風險。
(四)廣大市民及來(返)日喀則人員出行時,須主動配合當地機場、火車站、陸路檢查站(點)、隔離酒店開展查驗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隱瞞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八、各縣(區)嚴格按照本公告執行,不得層層加碼。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與本公告規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執行。
日喀則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0日
注意
以上是截至7月10日23時的防控要求,最新要求以各市地發布的為準。